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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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“开门纳谏,兼听则明。检察院办案严谨、准确,同时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体现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。”刚参加完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李忠林表示。
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司法理念,本着“应听证尽听证”的原则,2022年3月3日,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11件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,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诈骗、故意伤害、盗窃等五类案件,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浩主持听证会,人民监督员、侦查人员、值班律师应邀参加。

听证现场,承办检察官按照法定程序详细介绍了案情、阐述了拟不起诉的事实理由、案件证据和法律依据,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案件侦办经过、法律适用等角度发表了意见,会上还听取了值班律师及被害人的意见。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、不起诉理由及相关法律法规后,根据案情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,一致同意案件承办检察官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,认为案件情节轻微,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,又体现了司法温情。


“检察官同志,通过公开听证,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度,我自愿认罪认罚,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”。当日听证会结束后,该院对部分公开听证案件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。为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《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》,该院经过多次实地模拟练习,目前已全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,使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,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受得住法律的考验。

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浩表示,“镜头下办案”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,让检察听证与认罪认罚同录携手倒逼办案人员更加自觉依法办案、规范司法,更加重视保障案件当事人、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更加体现公平公正。

检察长公开听证+认罪认罚具结同录是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抓实“质量建设年”的重要举措,融法、理、情于一体,以人民群众可感、可触、可信的司法方式化解矛盾纠纷。该院将继续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,以求极致的精神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,坚决扛起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政治责任。